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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公司组织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 2018-01-17 21:31:17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为切实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2017年10月20日,能源公司党委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公司领导许召稳、侯安柱以及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场参加。
        在会上,党委工作部主任朱伟胜同志首先宣读了公司党委《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向会与人员通报了近一年来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关情况,就省国资委创建工作新的规范和要求以及验收标准进行了讲解,还就迎接10月下旬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内审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党委工作部文明单位创建专责团委副书记陈亮,在就迎接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内审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和公司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以及各党支部党员和员工入队情况分别进行了通报。
        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侯安柱,就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做好迎接集团公司创建内审准备工作进行了强调,并提出了要求。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许召稳在会上,就加强创建工作组织以及工作任务落实做了讲话。许召稳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创建文明单位是公司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公司软实力的一项重要途径。在创建工作中,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坚持以创建促工作,以创建树形象,着眼全局,立足实际,人人参建,创先争优,齐心协力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二是要重在实效,务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部门人员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紧好文明科室、值组、员工创建工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打造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领导,齐抓共建。各部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自觉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投入创建活动,为顺利实现创建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四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抓好情况反馈,搞好目标考核。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影响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整体形象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年底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文:王高峰,图:王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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